CE认证是一个完善的安全体系,不仅仅是拿一个样品去实验室检验。
因为CE标志是一个安全标志,一个通过CE认证的产品,从产品的设计、生产、包装、说明书的编制、运输、销售、产品的整个有效使用寿命、产品使用后的回收等各个方面,都必须欧洲有关健康、安全、环保的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因此,如果制造商希望其产品通过CE认证,通常必须以下四个要求:
1.在产品投放欧洲市场之前,在产品上贴上CE标签。
2.产品投放欧洲市场后,技术档案必须存欧盟境内,以备机构随时检查。
3.对市场机构发现的不符合CE要求的产品,或因使用中发生事故而贴有CE标志的产品,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如暂时下架或下架)。
4.带有CE标签的产品型号投放欧洲市场后,如果欧盟的相关法律发生变更或改变,后续的同型号产品必须进行相应的变更或修改,以欧盟新的法律要求。
CE认证计划
1.确认出口国
2.确认产品类别和相关的欧盟产品指令。
3.“欧盟代表”(欧盟代表)
4.确认认证所需的模块。
5.是采用“自我声明”还是“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
6.建立技术档案并和更新。
1.确认出口国。
如果出口到欧洲经济区的EEA包括欧盟和欧洲贸易协定EFTA的30个成员国中的任何一个,则可能需要CE认证。
如果产品属于这里列出的22类中的任何一类,一般来说都需要CE认证。如果一个产品同时属于一个以上的类别,它必须所有类别对应的产品说明书中列出的要求。
注意:一些被排除在指令之外的产品有时会在一些产品指令中列出。
为了确保实施CE标志认证的四项要求能够,欧盟法律要求位于30个EEA盟国以外的制造商必须在欧盟一名代表,以确保产品投放欧洲市场后,在流通和使用中产品“安全性”的一致性;技术文件必须存欧盟,以便机构随时检查;对于市场机构发现的不符合CE要求的产品,或因使用中发生事故而被贴上CE标签的产品,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如暂时下架或下架);带有CE标签的产品型号投放欧洲市场后,如果欧盟的相关法律发生变更或改变,后续的同型号产品必须进行相应的变更或修改,以欧盟新的法律要求。
对于几乎所有的欧盟产品指令,指令通常为制造商提供了几个CE认证(合格评定程序)模块,制造商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的一个。一般来说,CE认证可分为以下九种基本:
1.模块A:内部生产控制
A:内部生产控制(自我申报)
2.单元Aa:认证机构的干预
Aa:内部生产控制加第三方检验
3.单元B:欧共体型式检验
B: EC型式试验
4.模块C:符合类型
c:符合
5.模块D:生产保证
D:生产保证
6.模块E:产品保证
e:产品保证
7.模块F:产品验证
f:产品验证
8.模块G:单元验证
g:单元验证
9.模块H:保证
h:保证
基于上述基本的不同组合,可以衍生出其他几种不同的。一般来说,不是任何一种都能适用于所有产品。换句话说,并不是厂商可以随意选择上述任何一种对自己的产品进行CE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