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生活垃圾将按照以下四类分类:厨余垃圾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瓜果皮核等容易被腐蚀的废弃物等;可回收物,主要是指可以被回收和可以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纸张、废弃塑料、废弃金属、废弃玻璃等废弃物;有害垃圾,主要是指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物质的废弃电池、废弃荧光灯管、废弃温度计、废弃药品等废弃物;其他垃圾,主要是指除了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应该按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来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到相应标识的收集箱内和指定收集点,不得随意乱扔混扔垃圾;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建立生活垃圾具体的工作机制,并且制定生活垃圾的具体目标,以此来引导单位和个人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和投放;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该监督商品生产单位要按照垃圾分类规定对废弃产品要进行回收,并且有关部门要依法对塑料袋等的生产单位进行监督,从而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要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激励机制,通过鼓励等方式来指导居民积极参与到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行动中。
垃圾分类工作将全面实施运行,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正在依法有序运行中,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离不开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努力,更离不开我们每个市民的努力!